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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书速递 李嘉图等价定理

来源:极速体育nba在线直播吧    发布时间:2024-01-05 07:10:30

  在西方公债理论中,被称作“李嘉图等价定理”(Ricardian equivalence theorem)的一个命题,占有很重要的地位。

  大卫·李嘉图在其《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的第17章中,曾就征税和举债的效应问题这样写道:“如果为了一年的战费支出而以发行公债的方式征集2000万英镑,这就是从国家的生产资本中取走了2000万英镑,每年为偿付这种公债利息而课征的100万英镑,只不过由付这100万英傍的人手中转移到收这100万英镑的人手中,也就是由纳税人手中转移到公债债权人手中。实际的开支是那2000万英镑,而不是为那2000万英镑必须支付的利息。付不付利息都不会使国家增富或变穷。政府能够最终靠赋税的方式一次征收2000万英镑:在这种情形下,就不必每年征课100万英镑。但这样做并不会改变这一问题的性质。”

  从上述这段话中,可以归纳出李嘉图的三点含义:第一,课征2000万英镑税收和举借2000万英傍公债,都会使一国的生产资本减少2000万英镑。在这里,他假定是政府为战争费用而筹款:第二,因举借公债而引致的借息偿付,仅仅是将一部分人的收入转付给另一部分人而已,并不会改变一国的财富总量;第三,由于举债和课税同样会造成一国纯损失2000万英傍,人民的收入会因此而下降,消费支出也会下降,举债和课税对人们消费行为的影响的方向和力度,都是相同的。

  李嘉图关于举债和课税对人们经济行为的影响相同,特别是对人们消费行为的影响相同的观点,在20世纪70年代被西方经济学家命名为“李嘉图等价定理”,并将其作为研究公债理论和实践问题的一个重要线索。

  李嘉图等价定理实质是这样一个命题:政府公共收入形式的选择,不会引起人们经济行为的调整。换句话说,无论政府是以课税方式弥补公共支出,还是以举债方式来弥补公共支出,其对消费和投资的影响是无差别的。

  现代经济学家为何会重视李嘉图等价定理,在于举债条件下人们的消费行为是否发生明显的变化必然的联系到国民收入水平的决定。前面说过,国民收入的大小主要根据社会总需求的水平。因此,作为社会总需求的一个主要内容的消费需求,在国民收入的决定模型中,扮演着一个重要的角色。而消费需求的大小又取决于同时期人们所取得的可支配收入以及所拥有的总财富的水平。这就是说,人们是否将其所持有的政府债券视作总财富的一个部分,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人们的消费需求的大小,进而决定着整个社会的国民收入的大小。

  如果人们能清楚地认识到现期的公债与未来的税负之间的关系,即认识到其手中的政府债券只可以通过包括其本身在内的所有纳税人将来缴纳的税收来偿还,那么,政府债券就不会被视作总财富的一部分。因而,相对于征税来说,举债不会造成人们消费支出的变化。相反,如果人们不能清楚地认识到现期的公债与将来的税负之间的关系,或者虽然认识到,但基于某一些原因,对此并不在意,那么,政府债券就会被作为总财富的一部分。因而,同征税相比,举债会造成人们消费支出的增加。

  问题在于,在真实的生活中,政府债券完全被作为总财富的一部分或完全不被作为总财富的一部分的情况,毕竟是极为少见的,或者说,纯粹是一种理论的假定。巴廷金在其1965年出版的《货币、利息和价格》一书中,曾就这样的一个问题进行了专门研究,并得出结论:在政府未清偿的公债中,有相当于K比例的部分是被人们视作总财富的一部分的。很显然,在李嘉图等价定理中,K是被推定为0的。而若人们完全不知现期公债与未来税负的关系,或即使知晓,却不在意,K就会等于1。由此看来,K值肯定界于0和1之间(0≤K≤1),K值的大小对于举债的经济效应的分析,是一个最重要的因素。

  就问题的实质来看,在很多情况下,政府债券是否被作为总财富的一部分以及各种公共收入形式之间的替代效应如何,基本上属于同一个问题。也就是说,李嘉图等价定理所揭示的实质是举债和课税的比较效应问题。

  隐含在李嘉图等价定理之中的逻辑其实是十分简单的。这能够最终靠一个简单的例子来说明。假定政府决定对每个人一次性减税(一次总付人头税)100美元,并且,因减税而造成的财政亏空通过向每个人发售100美元政府债券的方式来弥补。为了简化起见,再假定所发行的公债为期一年,利率为5%。并且,在此期间人口数字不发生变动。为了偿付在减税年份所发行的公债本息,政府在次年必须向每个人增课税收105美元。

  现在来考察家庭对其税负在时间上的调整(即本应在第一年承担的每人100美元税负被推迟至第二年承担)所做出的反应。家庭能够最终靠增加现期储蓄100美元,来维持其原先的现期和未来消费计划不变。事实上,家庭可以将其所持有的政府新发行的100美元政府债券,作为新增储蓄的形式。到了第二年,当政府为公债的还本付息而向每人增课105美元新税时,家庭正好可用其所持有的政府债券的本息来抵付税款。因此,家庭原先的消费计划并未因此而改变。由此可得出结论,在所筹措的资金数额一定的条件下,政府公共收入形式的变化,不会引起人们消费行为的变化。或者说,人们的消费行为与政府公共收入形式的选择无关。

  在上述简单的例子中,现期的减税所造成的财政亏空是通过发行一年期的政府债券来弥补的。那么,如果政府所发行的政府债券的期限不是一年,而是N年,情形又将如何呢?依原来的思路推论,即使在这样的情况下,由上述例子所得出的结论仍旧能成立。其中的道理并不难解释:在第一年,每一消费者用100美元的可支配收入认购政府新发行的100美元的政府债券。如果这些政府债券在清偿之前年年支付利息,那么,政府必须在这些年内,为此年年增征一次总付人头税。于是,持有这些政府债券的消费者可以一手从政府手中接受公债的利息收入,另一手又将利息收入用于新增税款的缴纳。如此下去,到了N年之后的公债偿还之时,每一消费的人都可用其从政府那里获取的债券本金以及最后一年的利息收入,来缴纳政府为偿付这笔本息而增征的税收。这样一看,消费者又一次可以维持其原先的现期和未来的消费计划不变,并发现其这样做是合理的。

  本书是一部系统阐述当代西方财政经济理论的著作。从“财政学是一门关于公共部门的政治经济学”这一基本定义出发,循着“政府—市场经济—财政”这条凸显中西财政经济理论共性的主线,本书以比较分析的笔触聚焦西方财政学的基本概念、基础原理和基本方法,先后讨论了公共部门经济活动一般原理、宏观财政理论与政策思想、税收理论及其制度结构和公债的运用与管理。作为公共财政的基本构成要素,公共支出、公共收入、公共预算、财政政策、税收和公债,系讨论的重点内容。

  本书可作高等院校经济学门类相关专业教材,也可供经济理论工作者、政府部门公务人员以及对经济学感兴趣的人士阅读、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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